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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來自YAHOO新聞
好心代還債200元 反慘遭打死
(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台北24日電)男子劉崧永向賴姓男子討債,賴男友人先代清債,後來反悔拿回錢而惹來殺機,慘遭劉男打死。最高法院依殺人罪判處劉男15年徒刑定讞。
法院判決指出,劉男因為和賴男有債務糾紛,相約在民國103年9月新北市樹林區大同公園談判。賴男於是找被害人陪同到場。被害人拿出新台幣200元,表示願意幫忙還債,但後來又反悔拿回錢。
劉男大為光火,將被害人踹倒在地,拿出預藏鐵棍猛毆被害人頭部,直到旁人攔阻才罷手離去。隔天,路人發現後將被害人送嘉義融資貸款信貸年息七期豪宅信貸年息借貸增貸轉貸房子信貸利息利率多少免費諮詢試算醫急救,被害人住院24天後傷重不治。
台灣高等法院審理時,劉男辯稱只是一時氣憤教訓被害人,沒有打算殺人。但合議庭認定,被害人傷勢多位於頭部,且頭顱被劉男用鐵棍打到骨折凹陷12公分,顯示劉男有殺人犯意,且手段凶殘,考量他犯後未和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依殺人罪判處15年徒刑。案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104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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