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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來自YAHOO新聞

分組付費無線全必載 廣電三法修法護收視權

立法院長王金平11月2日,將針對《廣電三法》修法,第二度召集朝野協商。這也是《廣電三法》修法在休會前,能不能順利2、3讀的關鍵,如果完成修法,有線電視收費不僅可以降價,無線電視台全部必載,更能保障觀眾免費收看到優質節目,不僅學者呼籲盡速修法,台聯近來在台灣各地宣傳,也獲得迴響。

台聯全台跑透透,早上市場,晚上夜市,努力宣傳,就是要讓民眾知道,《廣電三法》修法,跟大家的收視權益息息相關。

民眾:「貴啊!當然貴,1年要6000、7000元。」

民眾:「不合理,都垃圾節目,還收500多元。」

月繳500多元,接收的節目,有些甚至連看都不想看,有線電視市場有多不合理,以月繳540元來算,有線電視產業利益,1年高達324億元,其中有線系統分走大半,178.2億元;衛星業者分到30%,97.2億元;頻道代理拿到48.6億元。但收視戶的收視權益,卻無法被保障!

民眾vs.台聯秘書長林志嘉:「其實不用繳550元,繳100元就好,所以《廣電三法》要通過,那太貴太貴。」

《廣電三法》修法,除了要讓有線電視走向分組付費,要看多少頻道自己組合,還要顧及收視戶的公平正義,無線電視台全必載,更是攸關觀眾的收視權。

世新大學副校長陳清河:「它(無線電視台)製作一個民眾所需求節目外,還有一個非常重要的目的意義,就是所謂在天災人禍的時候,它扮演的角色,尤其在這個有一些人,在偏遠地區有一些人,他是一個沒有辦法看有線電視的人,還有有一些人根本沒錢看有線電視的人,這時候他必須要看到無線電視節目。」

師大教授陳炳宏:「無線數位頻率是全民的,政府只是接受人民的委託,去合理地指配給最適合的人,所以今天如果政府要花這麼多的錢,去做無線數位化,人民本來就應該有收看所有無線數位電視頻道的權利。」

《廣電三法》修法已經拖了3年多,11月2日立法院長王金平將第二度召集朝野協商。修法不過,不僅影響影視文創產業發展,觀眾免費收視無線台節目的權益,也無法獲得保障,誰是犧牲觀眾權益,護航特定財團產業的黑手?修法協商過程將一一現形。(民視新聞張玄會、鍾能銘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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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來源https://tw.news.yahoo.com/分組付費無線全必載-廣電三法修法護收視權-1115373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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